重生八零:女家孤女要翻身(葛小隐葛九香)完结版小说推荐_小说完整版重生八零:女家孤女要翻身葛小隐葛九香

《重生八零:女家孤女要翻身》,是网络作家“葛小隐葛九香”倾力打造的一本现代言情,目前正在火热更新中,小说内容概括:葛小隐前一世真的很惨,她生下来就被生母抛弃,养父嫌弃,养母精神控制,亲姐抢了男人、大哥被人陷害致死,二哥去当了上门女婿,为了10万彩礼,她嫁了一个大她十三岁满嘴谎言毫无进取心等着她养家的老男人。36岁本命年时,她被养母闹得失了业,接着又查出得了肺癌,男人把她赶出了家门,她最终孤苦伶仃死在了老家一栋烂房子里……没有想到,上天眷恋,让她重生到了9岁时。这一世,她有了先知,看清楚了身边的人和事,以前犯过的错她一定不会再犯,她要掌控自己的命运……此生一定要逆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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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八零:女家孤女要翻身

葛小隐葛九香是《重生八零:女家孤女要翻身》中的主要人物,在这个故事中“眉糖”充分发挥想象,将每一个人物描绘的都很成功,而且故事精彩有创意,以下是内容概括:葛小隐记得刘金翠一家在她读高中的时候,就在县城买了房子,留下老屋去了城里生活,后面又在城里开了酒店。而她们家,随着大哥和养父的相继离世,日子破破烂烂,紧紧巴巴,是村里唯一一家在拆迁前住着一间小青瓦房和土房的村民。这孩子不会是她的儿子吧?不可能!葛小隐记得刘金翠生的是一个傻儿子葛文军和一个女儿葛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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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头……还痛吗?我看你伤口已经不流血了,快回家吧,你妈在马路上已经叫你好几声了,应该是你家里来客人了。”

一个铜铃般清脆温和又冷静的男孩声音飘进葛小隐的耳朵,这声线听得让人浑身好像笼罩在温软的白云里,如徐徐春光,化去了她所遇的冰凉。

葛小隐好久没有听到这么温柔动听的声音了,这不由得让她想起了自己5岁的儿子,她儿子平时叫她妈妈的时也是这么软糯直达她内心最软之处。

寻着声音望去,丝丝缕缕的光线下,一个大约9、10岁的男孩半跪在她身前望着她,眼神充满了关切。

男孩一头乌黑的头发,较高的鼻子,长长的睫毛下是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

因他是逆光而站,光围着他身形轮廓布了柔柔的一层金黄柔光,让他本来就俊美的脸庞更像是古希腊油画中走出来的美少年,葛小隐不由得惊叹他的外貌。

这……眉眼好似……曾见过?

葛小隐皱眉用力想了想,一个长相还算不错,身材高挑、走路胯部永远在躁动、脸颊上永远涂抹着两坨大腮红的女人立马跳进她的脑海里,刘金翠!

怎么会突然想起她!

要知道这个女人可是石头村众多女人中,葛小隐最想狂扇她上千个耳光、吐她几万次口水、脸给她撕烂都不解恨的恶心女。

刘金翠一家是石头村里最早发财的,她公公葛福隆一直稳坐石头村村长位置,八零年代在村里独家开加工厂,可谓欺善凌弱,强卖强刮石头村村民,搞捞不少好处。到了九零年代,在村里开始忙着把土房改成砖房时,他又开了村里唯一的水泥预制厂,反正一直是村里最富的。

葛小隐他们家是村里被欺负得最惨的一家人,可以说,家破人亡大部分都是刘金翠一家的作为,可惜葛小隐家里的人都是老实巴交的人,以为忍气吞声能换来安稳,结果呢,作恶人家一世没有遭受报应,日子过得富足安逸。

葛小隐记得刘金翠一家在她读高中的时候,就在县城买了房子,留下老屋去了城里生活,后面又在城里开了酒店。

而她们家,随着大哥和养父的相继离世,日子破破烂烂,紧紧巴巴,是村里唯一一家在拆迁前住着一间小青瓦房和土房的村民。

这孩子不会是她的儿子吧?不可能!

葛小隐记得刘金翠生的是一个傻儿子葛文军和一个女儿葛玲玲,她一对儿女比自己还要大几个月,不可能才这么小!难道是刘金翠的孙子?也是很有可能!葛小隐细细一看,男孩的眉眼却没有一点刘金翠的影子,反而和自己生父的眉眼有点像。

葛小隐还想进一步探究,额头传来深深的刺痛,头胀痛得让她什么都不想去想了……

她接着看向身边的男孩,发现男孩也是探究的望着自己,眼里掩盖不住复杂眼神,有同情、疑惑、关切和愤怒。

葛小隐觉得这孩子好奇心真重!但是他眼神里的愤怒是什么意思?他应该不认识自己吧,毕竟相差了这么多岁,而且从这边拆迁后,她有十年没有见过村里人。

不过,她内心还是有点温暖,就算他是仇人的后人,凭着他对自己的关切语气,和在自己身上浪费的时间,她没有理由把上一辈的恩怨转化到一个孩子身上。

所以眼前,这孩子是十分可爱的!

不对,她刚才隐约听到男孩提起自己的妈!齐名秀!

不会吧?葛小隐觉得有一个巴掌把她从睡梦中狠狠扇醒了过来,她的眼神一下变得幽深,心也沉坠得像灌满了冷铅,她慌张抬头张望,入眼一片绿,并没有看见她那快八十岁的养母。

“你说我妈,我妈她跟着我过来了?她在哪儿?你怎么会认识我妈?”

男孩看葛小隐一副害怕担忧模样,一双好看的眼睛闪了闪,眼里的同情竟然带着悲伤,抿了抿好看的薄唇,叹了口气。

他手指从身旁的一块石头上勾了什么轻轻贴在葛小隐的额头上。

“你问我怎么认识你妈,你头没事吧?我是说你妈在马路上喊你了,你妈每次在马路上喊你时,这半山腰上总能听见,你这么害怕是担心你妈知道你被人欺负再揍你吧!我说你是不是傻呀,别人让你上山你就上来,要不是我把你从坑里拉出来,你怕是死在里面也没有知道!以后别这样了,你这伤口虽然不流血了,以后怕是要留伤疤,赶紧回去吧……”

葛小隐的额头被男孩轻轻摸上了冰凉的东西,掩盖了刚才火辣辣的撕痛感,一股草药的清香窜进葛小隐的鼻腔,让她顿感心旷神怡,脑袋里的混沌感也消散了许多。

想起男孩的话,她对上男孩隽秀的脸,抿嘴浅笑觉得这小孩子怕是学了大人哄小孩子回家的把戏,说家里老妈在河东狮吼叫孩子回家的话来哄自己,不过她妈的嗓门是真的很大,确实很喜欢站到马路上吆喝她。

看见男孩黑得发亮的头发,葛小隐不由自主地伸出手,揉了揉他的头,咧嘴笑着问道:“小弟弟,你到底是谁呀?”

男孩本贴着葛小隐额头的手在葛小隐挠他头的时候,像被电了一下立马偏头离葛小隐远远的了,然后整个人木头一般动也不动了,楞着两只眼睛看着眼前的葛小隐,突的,耳朵腾的一下红了起来,明显害羞起来。

“啊...?我是谁?你故意装不认识的吧..快回去吧,我不会给别人说你今天在山上被欺负的事,一会你回去晚了又要挨揍了!”

随着男孩的手离开,葛小隐额头上的草药立即哒哒哒从额头顺着鼻子掉到了她嘴唇上,草药的清香让她不自主的舔了一下嘴唇,呀,好苦!不过和她吃过的那些化疗药相比,不算什么!

“嗯?”葛小隐砸吧完药,才发现男孩眼神好像刀子要切了她。糟糕!不该对救命恩人说这样的话的。小孩子嘛,很需要认可和表扬的。

葛小隐仔细端详男孩的脸,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越来越强烈。又想到自己在老一辈和中年人的口中应该还算风云人物吧,毕竟是抱来的野种,在各方欺压下,虽然成了村里八零后里唯一个大学生,努力摆脱束缚逃离了石头村,结果最终还是如他们所期望的那样,活成了他们想要的可笑的样子。

哎,管他的!遇见即是缘分。生命的尽头还是一如既往的保持良善吧,如同这孩子一般。

葛小隐想,眼前这个孩子,谈不上壮实,可以说还有点瘦,能把自己从那深坑处拉上来,应该是费了很大的力气,也不知道他用的什么办法。她癌症晚期体重急速减轻,但是也还有七、八十斤,想到这,她又不得不为孩子的善意感动。

葛小隐又想伸出手挠男孩的头,才发现他离得自己远远的。

“哈哈,认识认识!是你把我从坑里拉上来的嘛,谢谢你啊,小弟弟!改天阿姨会向你父母表示感谢,再写封感谢信到你们学校去,让你们老师贴到公示栏上,让全校同学都向你学习。你说怎么样?阿姨够诚意吧!咦,天!……你身上怎么那么多血,是不是拉我的时候你也受伤啦?”

葛小隐才发现男孩浅蓝色衣服上有很多大块血迹,看样子还是很新鲜的,应该是不久才粘上的。她一直关注着男孩,都没有发现自己两次伸出的手已经和她以前的不一样了,是双孩子的手,声音也变成了童音模式。

更没有发现男孩的衣服很有年代感,款式和现在有什么不一样,她觉得也许现在人们对穿衣风格都宽容了,追求丑不是代下年轻人的时尚吗?潮流不是一直也在循环吗?从老到小,都可以突出个性突出自我。所以葛小隐才没有对他的穿衣风格特别关注。

“阿姨??葛小隐!我明明比你大!而且还和你同辈!”

“咦?你知道我的名字?!你怎么比我大了!明明你这么小不点,哈哈...那我叫你小帅哥?小奶狗?小可爱,行不行?”

葛小隐对孩子知道她的名字产生了惊讶,也许真的是自己太出名了,毕竟是一个别人嘴里的野种,是一个没爹没妈村里人讥笑嘲讽的八卦对象,肯定连着毛头小子都知道自己了。

“哼!我好心帮了你,你还骂我是狗!这血是你的!不是我的!”

葛小隐被他逗得更乐了,村里的孩子是这么单纯的吗,连网络流行语都不知道,不可能啊,现在孩子不是手机不离手吗?如果是留守儿童,那手机更是黏在脸上扯都扯不掉的。

“……我的?好吧,我喝了那药应该是会吐血的……对不起啊,没有想到全吐到你身上了,小弟弟,你等等啊,我包里好像还有100块钱,你拿去叫你家里人给你重新买一件衣服吧,真的不好意思!让你粘上了我的晦气!”

说完,葛晓隐赶紧伸向自己的裤兜,结果奇怪了,她发现这裤兜的布料特别粗糙,还有种硌手的感觉,而且她的手掌也很痛,她咬牙闭眼使劲把手往包里继续探,咦!这裤包也太大太深了,她忍住膝盖的疼试着站了起来,继续在裤包里掏呀掏,还是空空如也……

“奇怪了,我的钱呢,我记得我还剩一百块呢!”

“一百元,你哪里来的这么多钱,是不是被葛九香和葛玲玲她们拿了?”

“啊?葛九香、葛玲玲?这名字好熟悉……咦,我怎么感觉下面凉飕飕的!哎呀,妈呀!这是……什么裤子啊!”

一阵风吹来,葛小隐只感觉到大腿嗖嗖凉意。

低头一看,啥呀这是,自己什么时候穿了一条男士的裤子,而且膝盖处被补上了两块超大的长方形的补疤!估计是太大了,腰带滑落了吧,不过还好的就是里面还有小短裤,风也只是从大腿间穿过而已。

“什么鬼?我怎么会穿这样的裤子,这不是我小时候经常穿的那条裤子吗?怎么……”

葛小隐傻了眼,身上这裤子是深橙色,用料十分粗糙,裤子膝盖处的蓝色大补巴一看就是从一条废弃的蓝裤子裁剪过来补上的,她没有记错的话,这补巴风格和她妈齐名秀一样的风格。

小时候,也只有她妈齐名秀才会把一个小洞补成比原洞大几十倍的大补巴,走线也十分粗糙,让她穿出去在村里和学校一直备受讥讽和嘲笑,这风格是其他女人掌握不了的。

所以,她对这条裤子记忆特别深刻,是她二哥不穿的裤子改的,这条裤子从她9岁一直穿到了12岁。

直到读初一开校的那天,她就是穿着这条裤子,再配上她二哥的尖头皮鞋,到学校去了,遭到了以葛玲玲为首的同学们深深嘲笑,那种被很多人围观、被很多人鄙夷的场景让她一直想忘都忘不掉。

“哎,裤子扣子掉了,扣不上了!一定是刚才葛九香她们给你扯掉了!你把我的外套披在身上吧,长一些,可以遮住!”

男孩飞快的瞟了葛小隐的裤子一眼就发现了问题的所在,看来男孩是了解男孩着装的,又飞快的移开了眼睛看向别处。

他开始脱外套,打算给葛小隐穿上遮羞。

葛小隐被自己身上的裤子弄晕了,她不知道自己现在到底是在干什么,在哪儿,为什么男孩一直提小时候一直欺负自己的葛九香和葛玲玲,她们不是初中都没有读完就出去打工了吗?后面和她们见面的次数估计就一个手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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